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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女孩被爸爸打死,《反家暴法》明确规定家庭暴力不属于家务事

发布日期:2022-01-18 浏览次数:

11岁女孩被爸爸打死,《反家暴法》明确规定家庭暴力不属于家务事。

陕西汉中一名11岁女童在被爸爸暴打2个钟头后昏倒而死的新闻一经新闻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注意,人们对女童的悲惨命运表示深切的慰问,并声讨这位爸爸的残忍和残忍。

然而,尽管所有人都清楚,这个小女童经常被自己的爸爸殴打,但周围的人却只能是一脸的无奈和惋惜。这个小孩的邻居们表示,他们认为这只是家务事,他们也无可奈何,不方便去过管闲事。

11岁女孩被爸爸打死,《反家暴法》明确规定家庭暴力不属于家务事(图1)

而且,她的导师也说了,她不能插手家族的事。但是,外面的人,难道就不能插手他们家的事?

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反家暴法》明确规定:

学校、幼儿园等社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而未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由此可见,看到女孩被父亲虐待殴打,小区工作人员、学校老师等周围的人,都有义务和责任去制止、举报,从这个角度上说,也正是他们的无奈和无视,加剧了女孩一次次被父亲殴打,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

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殴打、虐待孩子的现象已经越来越少,但在很多人看来,父母打骂孩子依然是家务事,依然被视作“教育”孩子的一种方法和手段,见到周边有人在殴打、虐待自己的孩子,也都会觉得不应该管,没必要管。

2、一说到家庭暴力,人们更多地想到的是夫妻间的暴力。其实,相对于成年人之间的家庭暴力,那些没有行为能力的儿童,受到家人的虐待、殴打,行径更为恶劣。

联合国的一份报道显示,全世界有四分之三的2-4岁的儿童(大约有三亿)曾经在家里受到来自养育者的精神上的殴打或身体上的惩罚,这对儿童造成了重大的损害,其中既有身体上的,也有精神上的创伤。

在身体上,身体上的惩罚会损害儿童的后脑勺、太阳穴、耳朵等身体部分。在心理学上,有研究者指出,在公众面前被家长暴打的儿童,会出现PTSD的病症,这种病症大多来自于爆炸式的创伤,还会引发抑郁症、抑郁、社交、自杀等精神疾病。

经过多年的调查,这种惩罚并不能完全消除,因为,一旦被打了,就会发现自己不能这么干,而且,还会影响到家长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伤害到他们的尊严,让他们在子女心目中的地位荡然无存,从而导致父子之间的裂痕。而且,如果滥用肉刑,那就没有任何的作用了,孩子们都是被打过的,也就不怕了,这样的话,就没有任何的教育意义了。

学校里的某些暴力行为,也与惩罚脱不了干系。身体惩罚也会使儿童在不正确的情况下学会问题的答案。他们相信,软弱就是要顺从更强大的人,而用武力来化解矛盾,这很不好。儿童常常从家长那里学到“以暴制暴”的道理,以致于沾沾自喜,以致于从事非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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