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的暴力犯罪与日俱增:
一些学者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进行了调查,并关注了“未成年人高犯罪率”的问题。根据中国未成年人犯罪协会的数据,近几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的总犯罪率超过70%,而未成年人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更是超过70%。但是,专家们也表示,未成年人的暴力犯罪与危害与日俱增,并非数量上的问题。
在暴力罪行为后面,未成年人所表现出的暴行是惊人的!20年以前,当孩子们吵架时,往往有人说:“我要跟你妈妈说,我要向我的导师汇报!”
中国青年权益保护协会会长佟丽华表示,未成年人犯错,是家长和社会的一面明镜。这两个小孩,都是因为父母离婚,很久没有得到过家人的关爱,有一个因为毒品而入狱。而这些未成年人中,有一人被记录在册,并被记录为70起抢夺事件。这种事,难道不应该引起周围人的关注?
但是,直到放火案的时候,他都没有得到任何的救助。
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当孩子们碰到矛盾或者冲突时,往往会发生争斗,乃至杀戮。我们可以说,这与传媒宣传的暴力有关,但我们也应该注意,多数中国人的父母仍然将“打孩子”当作他们的首要教育方式。事实上,当一个小孩被殴打的经历是怎样的?
这就是欺软怕硬的意思:“你的力量大,力量大,你就敢揍我”。当“以大欺小,以大欺小”的思想深入人心之后,用武力来化解冲突,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我曾多次要求为未成年人设立一门新法律,即未成年人法律。法治的内涵是“人人”,“人人”又该怎样达到“人人”?
它是把更多的权力给予软弱的人,把更多的责任加在强者身上,以限制他的权力。这是一种对子女和家长的关系,也是对子女的一种保护,对成年人的行为进行限制。不管怎么说,揍一个小孩是错误的,这会让他觉得自己可以用法律来惩罚其他人。”
如何教育有暴力倾向的未成年人?
台湾的一位研究人员对于未成年人暴力行为说了这样一段话:暴力行为是一个征兆,这首先传达的信息是:这个年轻人不快乐。他无法跟自己和解,或难以符合成人的要求、难以适应身边的主流环境。
据调查,经常选择暴力行为的孩子大多有这样的心理特征:承担着很大的同辈压力。自尊心很强,对于被尊重、被注意有较强烈的渴望;他们很少被鼓励,所以缺乏自信,常常怀疑自我的价值。童年中常有被忽视、甚至被暴力对待的经验。
经常生活在把暴力视为理所当然的环境中;没机会学习尊重生命,难以将心比心,对遭受痛苦的人和动物缺乏同情心,甚至引以为乐。
换句话说,有暴力倾向的人,通常是较不会控制情绪、处理负面感受的人,他们有受伤害的经验,那些愤怒和痛苦还在心里发酵。
有时他们想用让别人害怕的方式,来赢得胜利感和尊敬,但结果却事与愿违,别人反而更疏远他,让他变得更孤立,因而形成恶性循环。这种循环无休止地发展下去,最后的结局就是犯罪。
防止未成年人违法,固然要进行法律的宣传,但是,懂得法律并不代表我们就可以不违法。
对未成年人而言,首先要做的,就是教育他们遵循最基础的价值观,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所谓的法治意识,并不是什么特别的法规,它使人们了解到人们应该平等公正地居住在一个社会中,彼此尊重,富有同情心和同情心。不能用来伤害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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